常見問題


一般問題

問1. 填寫及提交本表格,有甚麼系統要求?

答: 你只須使用桌上電腦或流動裝置上常用的網絡瀏覽器,即可填寫及提交本表格。

問2. 為什麼此網上服務不接受我在微軟視窗輸入的某些漢字?

答: 用戶應檢查自己電腦平台的輸入法設定,例如在微軟視窗的中文輸入法設定中有否開啟香港增補字符集及包含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充字元。

問3. 我想查詢已提交的電子表格,應怎麼辦?

答: 當你成功提交電子表格後,系統會即時確認,列出表格的提交日期/時間和參考編號。如你有關於該申請的查詢,請聯絡有關屋邨辦事處,並提供該參考編號以便跟進。

問4. 如何解決進入申請表時顯示錯誤訊息如“系統發生錯誤”或“系統現正繁忙,請稍後再試”而未能使用網上申請服務的情況?

答: 如畫面顯示“系統發生錯誤”或“系統現正繁忙,請稍後再試”的訊息,可能是有較多的申請者同時使用網上申請服務,申請者可於稍後再嘗試,或於非繁忙時段(晚上9時前 或午夜12時後) 再試。若因其他設備問題而未能使用網上申請服務,申請者可嘗試以另一部電腦或電話使用網上申請服務。

問5. 如何解決填寫申請表時顯示錯誤訊息,無法繼續填寫?

答: 系統會在填寫申請表過程中初步檢查申請者輸入的資料,並顯示相關提示訊息。申請者可按照每一個提示補充或更正相關資料,以便繼續填寫及遞交申請表。

問6. 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申請者怎知道是否已經成功申請?

答: 有填寫電郵地址的申請者成功遞交網上申請後,一般會在完成申請後一天內收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申請確認電郵。居住於房委會轄下公共屋邨的申請者,他們所屬屋邨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出租屋邨辦事處職員將會在收到申請後已郵寄方法通知申請者其獲編配的申請編號。另外,申請者也可以使用網上查詢服務查詢申請狀況。

問7. 為什麼我收不到附有申請編號的確認電郵?

答: 申請確認電郵一般會在遞交申請後一天內送出,可稍後再檢查電子郵箱,並確認電郵是否被放到電子郵箱中的垃圾郵件。請確認申請時有填寫電郵地址。 如兩天後仍未收到該電郵或須要更改電郵地址,請與屋邨辦事處聯絡。

問8. 如何解決進入網站時顯示錯誤訊息“瀏覽器不支持”而未能使用網上申請服務的情況?

答: 申請者可更新瀏覽器至最新或嘗試以另一部電腦或電話使用網上申請服務。

問9. 如果所需上傳文件超過1個檔案怎麼辦?

答: 您可以在指定部分上傳文件的第一部分,對於附加文件,您應該在“其他”部分上傳。請記住添加註釋以清楚地指示文件名中第二個文件源自的部分。

問10. 如果我提交申請後在到達成功頁面之前關閉了瀏覽器,我可以知道申請是否已提交成功嗎?

答: 我們不保證您的申請已提交成功。 您可以在"查詢狀況"查詢您提交的申請。 如果仍然找不到,請創建另一個新的申請。

問11. 為什麼“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姓名”欄為空或“數碼簽署尚未完成”?

答: 由於操作不當,導致交易狀態無法顯示。如果您同時在多個瀏覽器/標籤頁中打開此應用程序,則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我們建議在單個瀏覽器/選項卡窗口中打開應用程序。

申請問題

問12. 我可否申請相關屋苑/屋邨兩個月租泊車位以停泊我的兩架車輛?

答: 可以。為公平起見,每戶只可以有一個申請個案獲得優先權。同一戶籍/租約的第二個申請個案只會在首三類優先組別的申請全部獲分配車位後才會獲得處理,如此類推。故此,你須遞交兩份申請表格,並註明那一架車須優先權。

問13. 已補價居者有其屋計劃/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的住客可否申請相關屋苑/屋邨的月租泊車位?

答: 可以。該住客在遞交申請表格時,須提供業主授權書及業主證明文件副本,例如最新土地登記冊記錄。如屬新近未註冊業權轉讓,可提交業主證明的律師信或其他相關合適文件。

問14. 如果未能提交業主授權書,住客可否遞交其他證明文件?

答: 可以。住客如因某種原因未能提交業主授權書,住客可遞交其他合適證明文件,例如租約或住址證明等。

問15. 我在網上遞交月租泊車位申請後,是否需要到屋邨辦事處在打印本申請表上簽署?

答: 不需要。

問16. 我在網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後,可否更改申請資料或遞交補充資料?

答: 如你須要更改申請資料或遞交補充資料,請聯絡屋邨辦事處職員以便安排。

查詢狀況問題

問17. 我可否檢視所有我過往提交的申請狀況?

答: 你只可檢視你於過往3個申請年份內透過互聯網提交的成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