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一般问题

问1. 填写及提交本表格,有甚么系统要求?

答: 你只须使用桌上电脑或流动装置上常用的网络浏览器,即可填写及提交本表格。

问2. 为什么此网上服务不接受我在微软视窗输入的某些汉字?

答: 用户应检查自己电脑平台的输入法设定,例如在微软视窗的中文输入法设定中有否开启香港增补字符集及包含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扩展字元。

问3. 我想查询已提交的电子表格,应怎么办?

答: 当你成功提交电子表格后,系统会即时确认,列出表格的提交日期/时间和参考编号。如你有关于该申请的查询,请联络有关屋邨办事处,并提供该参考编号以便跟进。

问4. 如何解决进入申请表时显示错误讯息如“系统发生错误”或“系统现正繁忙,请稍后再试”而未能使用网上申请服务的情况?

答: 如画面显示“系统发生错误”或“系统现正繁忙,请稍后再试”的讯息,可能是有较多的申请者同时使用网上申请服务,申请者可于稍后再尝试,或于非繁忙时段(晚上9时前或午夜12时后) 再试。若因其他设备问题而未能使用网上申请服务,申请者可尝试以另一部电脑或电话使用网上申请服务。

问5. 如何解决填写申请表时显示错误讯息,无法继续填写?

答: 系统会在填写申请表过程中初步检查申请者输入的资料,并显示相关提示讯息。申请者可按照每一个提示补充或更正相关资料,以便继续填写及递交申请表。

问6. 如在网上递交申请表,申请者怎知道是否已经成功申请?

答: 有填写电邮地址的申请者成功递交网上申请后,一般会在完成申请后一天内收到附有申请编号的申请确认电邮。居住于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的申请者,他们所属屋邨办事处/租约事务管理处/出租屋邨办事处职员将会在收到申请后已邮寄方法通知申请者其获编配的申请编号。另外,申请者也可以使用网上查询服务查询申请状况。

问7. 为什么我收不到附有申请编号的确认电邮?

答: 申请确认电邮一般会在递交申请后一天内送出,可稍后再检查电子邮箱,并确认电邮是否被放到电子邮箱中的垃圾邮件。请确认申请时有填写电邮地址。 如两天后仍未收到该电邮或须要更改电邮地址,请与屋邨办事处联络。

问8. 如何解决进入网站时显示错误讯息“浏览器不支持”而未能使用网上申请服务的情况?

答: 申请者可更新浏览器至最新或尝试以另一部电脑或电话使用网上申请服务。

问9. 如果所需上传文件超过1个档案怎么办?

答: 您可以在指定部分上传文件的第一部分,对于附加文件,您应该在“其他”部分上传。请记住添加注释以清楚地指示文件名中第二个文件源自的部分。

问10. 如果我提交申请后在到达成功页面之前关闭了浏览器,我可以知道申请是否已提交成功吗?

答: 我们不保证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您可以在"查询状况"查询您提交的申请。如果仍然找不到,请创建另一个新的申请。

问11. 为什么“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栏为空或“数码签署尚未完成”?

答: 由于操作不当,导致交易状态无法显示。如果您同时在多个浏览器/标签页中打开此应用程序,则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在单个浏览器/选项卡窗口中打开应用程序。

申请问题

问12. 我可否申请相关屋苑/屋邨两个月租泊车位以停泊我的两架车辆?

答: 可以。为公平起见,每户只可以有一个申请个案获得优先权。同一户籍/租约的第二个申请个案只会在首三类优先组别的申请全部获分配车位后才会获得处理,如此类推。故此,你须递交两份申请表格,并注明那一架车须优先权。

问13. 已补价居者有其屋计划/绿表置居先导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单位的住客可否申请相关屋苑/屋邨的月租泊车位?

答: 可以。该住客在递交申请表格时,须提供业主授权书及业主证明文件副本,例如最新土地登记册记录。如属新近未注册业权转让,可提交业主证明的律师信或其他相关合适文件。

问14. 如果未能提交业主授权书,住客可否递交其他证明文件?

答: 可以。住客如因某种原因未能提交业主授权书,住客可递交其他合适证明文件,例如租约或住址证明等。

问15. 我在网上递交月租泊车位申请后,是否需要到屋邨办事处在打印本申请表上签署?

答: 不需要。

问16. 我在网上递交电子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后,可否更改申请资料或递交补充资料?

答: 如你须要更改申请资料或递交补充资料,请联络屋邨办事处职员以便安排。

查询状况问题

问17. 我可否检视所有我过往提交的申请状况?

答: 你只可检视你于过往3个申请年份內透过互联网提交的成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