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月租泊车位申请已截止,申请期之后的合资格申请将列入候补名单。(2024年新车场除外)

在填写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月租泊车位申请表前,请先向停车场所属屋邨办事处查询申请日期。

申请者需使用已启动数字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了解更多)并提供以下文件,才可提交相关申请。

所有文件只允许 JPEG, JPG, GIF, PNG 或 PDF 文件类型上传。(文件不大于 5MB,总大小不多于 40MB)


第一部分 申请须知 :

  1. 此电子申请表格供申请租用屋邨/屋苑/商场/ 工厂大厦月租泊车位(停车处/停车场泊车证)之用。
  2. 在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须上载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以供查核:
    • 车辆登记文件;
    • 有效的「车辆牌照」及/或相关证明文件(如适用);
    • 有效的正式/暂准驾驶执照(如适用);
    • 租约/暂准租用证/住址证明/单位业权证明等(如适用);
    • 伤残人士泊车许可证/司机接载残疾人士泊车证明书(如适用);及
    • 香港身份证(如适用)。
  3. 如车辆的注册车主并非申请人本人,请同时上载有关车主授权使用该车辆的证明书。若车辆的注册车主属公司拥有,请同时上载有关公司董事注册证明书,并证明申请人与该公司的关系。此类申请书将根据既有优先组别处理。
  4. 为善用资源,如申请人的车辆是电动车,并按所持的优先次序可获配月租泊车位,则可在非电车申请人拣选泊车位前,根据其优先次序选取已安装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月租泊车位。此优先拣选泊车位的安排不适用于候补名单。
  5. 透过本申请提供及在本电子表格内填报的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性质,若所提供的资料不足,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无法处理有关的申请,申请会不被接纳。倘若申请获批准,申请人必须清缴尚欠房委会的泊车月费及 / 或费用及 / 或其他款项(如有的话)后,才可获配泊车许可证。已递交之申请不保证能获分配泊车许可证。
  6. 停泊在停车处 / 停车场内的车辆,以及其内或其上的任何物品,如有失窃或损坏,房委会概不负责。
  7. 停车处 / 停车场泊车证的起租日期为每个月的 1 日、8 日、16 日及 23 日。
  8. 房委会每年会检讨辖下停车场的泊车位收费。此外,私家车泊车位采用「三个层级」的月租收费。
  9. 月租泊车位的编配并非按先到先得。一般而言,月租泊车位的编配次序会根据合资格申请人的优先次序组别和抽签结果。
  10. 此项申请,无需费用。若有人藉词给予方便而索取利益,应立即向廉政公署举报。任何人意图行贿,亦属违法,房委会会将个案转介廉政公署查究,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诉或定罪,房委会均可取消其申请。

第二部分 免责声明 :

  1. 房委会不会就任何因操作系统及互联网浏览器组合所引致的系统故障及有关申请的错误、遗漏、延误、或错误陈述或失实陈述(不论明示或默示的)承担任何责任。
  2. 除非本免责声明另有注明,本网站内的信息均以「现况」形式提供,并无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以及只作一般性质及说明用途。尤其是对于该等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时间性,房委会亦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证该等内容适合使用,并无侵权或不含电脑病毒。对该等资料,房委会不会就任何错误、遗漏、或错误陈述或失实陈述(不论明示或默示的)承担任何责任。对任何因使用或不当使用或依据本网站所载的或经本网站的任何资料或不能使用本网站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损失、毁坏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而生的损失、毁坏或损害),房委会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义务或责任。
  3. 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不当使用或透过本网站所提供的网上服务而引致或所涉及的任何损失、毁坏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而生的损失、损毁或损害),房委会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义务或责任。
  4. 本网站或会载有由第三者提供的材料。为方便查阅由第三者或通过第三者提供的资讯,本网站可透过其网页提供或协助提供超链结至外界网站。房委会声明其并没有核准或认可第三者在本网站提供的材料或与本网站连结的任何外界网站。本网站提供的任何该等材料或外界网站的超链结均不构成任何第三者或外界网站与房委会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系。提供或协助提供该等由第三者所给予的材料或外界网站超链结,并不构成房委会赞同或没有不赞同任何该等材料之内容或外界网站之内容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陈述或保证;对任何因使用或不当使用或不能使用或依据或通过本网站传递或提供的任何该等材料之内容或外界网站的材料之内容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损失、毁坏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而生的损失、毁坏或损害),房委会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义务或责任。
  5. 对任何由本网站所载资料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损失或损害,房委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房委会保留权利按其独有酌情权及在毋须给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删除、暂时停载或编辑房委会在本网站编撰的一切资料。申请者有责任自行评估本网站包含的所有资料,并须加以核实,例如参阅原本发布的版本,以及在根据该等资料行事之前征询独立意见。
  6. 当申请人一旦使用本网站或其任何网页,即表示已无条件接受上述所载的免责条款,以及房委会在毋须事先通知申请人的情况下而可随时对上述条款作出的修改及/或增补。请定期浏览此网页查阅任何可作出的修改及/或增补。

第三部分 私隐政策 :

  1. 房委会会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的有关条文处理所有透过本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
  2. 提供个人资料
    申请人自愿经此网站提供个人资料。此等资料可能包括姓名、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或电邮地址。本网站使用保密插口层(SSL)通讯协定传送网上登记的资料,以确保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得到保护。房委会会将申请人于本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3. 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
    当使用者用电脑浏览一个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会建立于电脑内,这种档案通常包含匿名而独有的识别符,用以辨识个别电脑,但不能用以收集任何个人资料,换言之,不具备辨别网站个别使用者的功能。房委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收集的本网站统计资料包括浏览人次、使用者对网站及本网站提供的网上服务的喜好。申请人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储存小型文字档案。如申请人拒绝储存小型文字档案,将不能使用本网上服务。
  4. JavaScript
    房委会使用JavaScript辅助本网上服务的运作,但不会用以收集个人资料或足以辨别个别使用者的资料。申请人可关闭电脑上的JavaScript,但他 / 她将不能使用本网上服务。

第四部分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

  1. 收集资料的目的
    此电子申请表格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由房委会、房屋署或其他有关机构,用作下列用途:
    1. 评审及调查申请人及其家庭各成员申请本屋邨/屋苑 / 工厂大厦月租泊车位的资格及安排租用的优先次序事宜;
    2. 将申请人及其家庭各成员的个人资料与房委会 / 有关政府决策局 / 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的资料库进行核对程序,以防止重复申请及处理所需审核;及
    3. 执行停车场管理所需的更改、更新停车处 / 停车场泊车证持有人资料,或调查和执行违反泊车证/大厦公契等条款的有关事宜
  2. 资料转移
    在此申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因上述收集目的或其直接有关的用途而转交任何房屋署组别/办事处或其他服务提供商(包括但并不限于运输署、库务署和负责处理市民各类注册或登记事宜的政府部门)、公/私营机构及任何拥有关于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的第三者。
  3. 查阅个人资料
    在本电子申请表格内所填报的个人资料,是为申请屋邨/屋苑/商场 / 工厂大厦月租泊车位而提供。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权要求查阅或改正电子申请表格上所申报有关其本人的资料。如有需要,须以邮寄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收件人为九龍佛光街33号房屋委员会总办事处部门资料管理主任(传真:2761 6363)。申请查阅个人资料,可能需缴付费用。

修订日期: 20240911